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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作者:CATO标准品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0-31 15:20:00

  标准物质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标准物质具备均匀性和稳定性等两大主要特点,其中标准物质又常常被分为有证和非有证标准物,实际上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就是有证标准物质,自然非有证标准物质则与其相反。虽然它们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它们都是需要进行核查的,下面CATO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下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标准物质的日常管理中,重中之重就是要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并按时实现,对于核查结果不满足使用要求或已过期的标准物质,需要进行作废处理,填写标准物质相关的核查、处理记录,统一汇总归档。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方法亦有很多种,推荐几种方法供大家参考:

  1、对于不稳定的标准物质,尽量购买小包装的,一次性用完,即对不稳定的标准物质尽量不要长时间使用;无需期间核查。

  2、比对证明:

  购买新的标准物质与已经开封使用的进行量值比对;

  送有资质的检验或校准组织进行数值确认;

  进行试验中心间的量值比对。

  近期参加能力验证且结果满意的样品,参加完能力验证在稳定期内可作为质控样品使用;

  采用质量控制图进行趋势检查;

  利用同步稳定性方法进行期间核查:

  将自行配置的标准储备液或工作液等份,分装于棕色进样小瓶中,一半储存于参考低温,一半储存于常规储存温度,待使用时同时拿出两个温度下的样品,以低温样品为标准对常规储存样品进行核查,随着数据积累得出一套试用期报告;

  对于过期的标准物质要取出单独存放,可以用新配置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测定结果偏差不能超过10%,否则要予以作废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对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的介绍了,近年来,随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试验中心认可的深入开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或标准,试验中心技术人员在期间核查的理解与实施方面差异较大,尤其是在标准物质使用频繁的化学分析试验中心,为了确认标准物质的准确可信,更需要研究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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